急!冒充他人取消信用卡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3:16:32
户主已经不在世上的情况下,我用她家电话打到信用卡中心,冒充自己是户主 要求取消信用卡(卡内没有欠费,而且多出100元)。客服中心没有核对任何资料就告知我已经取消了该信用卡。万一有什么特殊情况发生,我是否需要负责任?该负什么责任?
现在心里很忐忑,麻烦法律人士指点迷津!!
因为对方是金卡用户,要是银行做客户回访的时候,知道当时是他人代取消的信用卡,那银行通常会怎么处理?

民事责任:就只有100元的问题了,你的行为是民事侵权行为

不知道你是哪一个银行的信用卡,不过一般在卡内有余额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取消信用卡的,你可能弄错了,不要太担心。

不在世上是指已经死亡吗?你是想出于好心不想让户主继续缴纳年费吧?

回答如下:1、不要担心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不存在这些问题。
2、民事责任:就只有100元的问题了,你的行为是民事侵权行为,这100元属于遗产,由于你的故意行为、银行的过失使100元消失,你们将对死者的继承人承担这100元的连带赔偿责任。
但现实中谁会为100元起诉你呢,况且别人也许还要谢谢你呢。

1.就你说描叙,你没有犯罪的主观意思,够不上犯罪
2.出了事情,你以对方没有严把审查关来抗辩
3.如果你拿走了那一百块,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银行操作部规范,不是本人是不能取消的,以后有问题找银行啊

放心啦,没事,最多叫你赔100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