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续签,请问公司要为我补偿些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1:33:03
我在公司连续工作4年半,连续签了4次合同,公司以我合同到期不再与我签定合同,但是没有提前通知我,且只给我一个半月的工资补偿,理由是新劳动法是2008年开始实施的,所以只能这么补,请问这么合法吗?应该怎么补偿?

广东胡律师:

不合法,公司不与你续签是要补偿你工作4年半折算成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只规定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才需要提前1个月的通知,不续签不需要提前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