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申论第二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2:23:07
二、根据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以“XX省人民政府”的名义。写一份关于贯彻两会精神,做好本省2009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要求:符合通知的写作格式只写通知主体,内容具有操作性,字数限500字以内。(30分)
“符合通知的写作格式只写通知主体”:通知包括标题(好多种写法),称呼,正文(导入语 ,主体,结束语),落款(署名与日期)!其中主体部分事情单一可以写一段,如果事情很多,则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但是也只是说是“一般”,也有的通知分段行文或者干脆就用“;”格开。我教了几年大专版公文写作,知道通知格式很复杂种类很多!没想到会弄这个题来考啊!真为难非文秘专业的考生了!正文的导语一般是“为了.....或者根据.....”,现如下部署或者安排:就开始进入主体了!当然主体部分采取分条写肯定符合通知的主体写作格式要求,但用“;”把各条格开会扣分吗?既然要求只写主体又要符合通知格式,那肯定是要求符合通知的主体格式!!如果有人把标题,导语,结束语,落款都写了,会扣分吗?如果写成了“导语+主体”会扣导语的格式分吗?我想:只要写了为了 ...或者根据.......这句话,就要扣格式分,当然如果把通知格式全写出来了,则分项目扣分!

您好,中政申论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里说的主需要写通知的主体,也就是说只需要写通知的正文内容部分。首先,用“;”把各条格开不会扣分。其次,有人把标题,导语,结束语,落款都写了或者写了一部分,这样一般不会扣分,但是你所占格子是已经没有了的,也就是说你的正文内容部分会被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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