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伤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19:47
B(正常人)先用言语刺激并且动手殴打A(疑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因A小时候患脑膜炎留下后遗症,脾气暴躁,未经精神鉴定),A经刺激还手,过程中A捡起石头将B砸伤导致其大腿骨折,请问A是否应承担责任,什么责任?

这个案件主要取决于精神鉴定结果,即打人过程中A是否处于发病状态,如果处于发病状态就不要负责,如果不是发病状态一般也不需负责,首先因为其精神病人身份,其次属于激愤伤人而且有正当防卫。最多赔一半医疗费(记住是最保守的估计)。但我觉得应该无论怎么都是不需负赔付责任的。

提供A的精神证明,A的监护人负责任,具体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咨询

就提供的材料来看,A君是不用负全部责任的,因为正常人先动手殴打A,A这时还手可以算是正当防卫,伤了人也只能算是防卫过当。如果能够证明A当时正处于病发时期,则可以不用负责任。而且还要看正常人是否知道A是精神病人或有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