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 劳动部发1995年223号第六条的规定精神是什么? 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54:55
劳动部发1995年223号第六条的规定精神是什么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责任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请问 计算机过级考试是人事部发的证书好,还是劳动部发的好?急问]~~~~~~~~~` 国家人事部发的是资质证书,国家劳动部发的是资格证书,请问这两个哪个更有用啊?谢谢 大家好我相知道06年劳动部的助理物流师的考刚 劳动部颂发的一些证有什么用 想了解劳动部发[2007]28号文件 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有用吗?国家承认吗?单位承认吗?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请问劳动部的物业管理资格认证和建设部的物业管理资格认证有什么区别? 请问劳动部发证的电子商务师和商业联合会的商务师哪个好用,哪个权威 请问黑龙江现在有没有国家劳动部认证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认证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