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不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单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要不要付补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44:47
缴费年限不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单位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请问单位要不要付补偿金?

第一、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问题,因为没见到你的劳动合同,不好回答。请参考《劳动合同法》。法定退休年龄的概念是个绝对时间,如男60周岁、女55周岁。但《劳动合同法》是以领取退休金的时间为合法终止合同的时间,因此,就你的具体情况,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第二,陕西省规定,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可继续缴费,直至达到缴满15年后的周岁可办理退休,这时办理退休退休可以按月享受退休金,直至老去。如果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没有单位的人员,可自己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中心、劳动局班的劳动力市场)托管档案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直至15年,然后,申请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退休。

可能无法要到补偿。
因为《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有几个,比如: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犯了重大错误,单位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还有一条就是: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所以,估计不好办。
不过,各地政策略有不同。
不知道你说的人在哪儿?

没的经济补偿金

到法定退休年龄,自动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补偿

合同期满终止是没有补偿金的,不过你可以自己缴保,顺延退休(即累计满十五年)就可享受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