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是否触犯刑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3:15:45
我有一个朋友,应为给人借放高利贷被警察带走,共借出高利贷2万元,获得利息16000元(只收到8000元),这种情况是否触及刑法?如果触犯了刑法要判多长时间?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刑
我国刑法只规定了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这就要求犯罪的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如果你的朋友不属于这种情况,那么就不是犯罪,不会被判刑,但是可能会触犯相应的行政法规,最多只会拘留、劳教,这要看当地的行政法规的规定

是不是高利贷的界定是要看,借给别人钱而取得的利息是否比当年银行利率高出20%,高了就是高利贷,不高就不是高利贷,楼主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高利贷了。
但是高利贷是民法的范畴,不涉及到刑法,所以没触犯刑法。判几年你可以去查查具体民法细则

可能你朋友用了暴力手段。。比如要挟恐吓

只是规定民间的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出的部份不受法律保护。只要债权人在收贷时不使用非法手段,资金来源方面未吸收公众存款就不会触及到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