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和公司签合同 刚工作了三天想离职 可以和老板要回这三天的工资吗?老板拒付的话属于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30:28

可以的,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 需要支付3天的工资, 如果老板拒绝支付, 就违反了新劳动法, 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三天照样算工资的,我们公司以前是按这样的,新进员工在试用期之间也应获得报酬,正规的公司肯定会有。

没有签合同的话,基本上说明你还没有和公司产生劳动关系,所以,你的工资,就看那个老板愿意给你不了,愿意给那更好,不愿意,你也没办法告他,因为,你们之间,没有任何协议!

可以的。因为你们已经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正规的公司主动就会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