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3:44:24
我想问一下,关于侵犯公民姓名权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费,法院一般收多少?请懂这方面的朋友指点。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不涉及财产方面的,不收费;如涉及财产的,不超过一万元的为五十元;超过一万元的按百分比加收。

一般按照你的诉讼请求的标的来收取费用

按照广东的标准,侵害姓名权的,每件500元,涉及损害赔偿的,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不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照0.5%交纳。

你好 各地具体标准不大一样 是按标的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各个地方收费标准是不同的。。咨询一下当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