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ore than的一个问题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39:40
书上有道题是“improve sentences”。然后给了这个句子Tom likes pop music more than his daughter。答案说要在句尾加上does。老师讲的时候说这句话如果不加does有歧义,即his daughter可以理解为作主语也可理解为做宾语。然后她又说,其实这句话不加does从语法的角度讲也是对的,此时his daughter做宾语。我想问的是:当不加does时,老师说his daughter做宾语是对的,那此时它可以理解为做主语吗?
如果能,那这句话就有歧义,既然有歧义,就不能按老师后来说的这个句子还是对的。
如果不能,那它不加does就只能做宾语,那这个句子句意就很明确,没有错儿,根本不用improve the sentence,那干嘛还得非得加上does让它做主语?
所以,想老师前后的话,怎么想怎么矛盾,到底his daughter做宾语是对的,那此时它可以理解为做主语吗?为什么?谢谢
这句话网友都说:加does,意思是:tom比他女儿更喜欢流行音乐;
不加does,意思是:tom爱流行音乐胜于爱他女儿。
这么说不加does即原句也对了,可是这个不加does的句子是出现在improve sentences这道题里的,就是给句子改错,答案说这句话得加上does才对才没有歧义。那不加does就是有歧义,就不能简单的理解为“tom爱流行音乐胜于爱他女儿”这一种意思啊?

晕翻,说了这么多,我就说一句:
加does,意思是:tom比他女儿更喜欢流行音乐;
不加does,意思是:tom爱流行音乐胜于爱他女儿。

加了does的话,意思变为:Tom比他的女儿还喜欢流行音乐。不加的话意思可能变为:Tom比喜欢他的女儿还要喜欢流行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