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0:44:05
我去年5月26号补签的劳动合同丢失,<2008.1.1-2008.12.31>,今年的劳动合同也签了<2009.1.1-2009.12.31>现在公司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请问下我去年<2月-5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吗?但是没合同了怎么才可以要?
理由:因为合同是5月26号才签的,落款也签的是5月26日.

1.理论上可以,但是你必须提供证据说明对方没有按时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证据则得不到支持
2.如果对方举证,拿出原合同,那肯定说是从5月开始工作的,也不存在2-5月的劳动关系

3.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补一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算一年,不满半年补半个月。

这种事没有法律规定,只有协商。

可以,你可以要去年2.2-5.25的双倍工资

合同在劳动局会有备案,可以去查询

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请求支持就可以得到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