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8:30:41
我于2008年7月考取我现在所在的单位(医院),2008年9月单位通知我提前上班,并收了我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口头上告之签八年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如违约就交纳罚金20000元,2008年12月单位通知签协议书,直到2009年3月,省人事厅下文,单位才把协议书(一份)交还于我,但是只有复印件,但并未对只有复印件的做法作任何解释,并要我把档案和户口转来!由于单位有很多问题,我想辞职,请问我不把档案和户口转来行不行?把档案和户口不在单位对以后再参加考试以及考取公务员有没有影响?就业协议书只有复印件单位是不是存在违法?如果我要辞职在什么时候最好?

你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的话,我认为事实上是没有罚金一说的,没有合同,你直接辞职就可以了,具体的请咨询一下律师,或者查询一下劳动法

医院这是单方面的做出霸权合同,档案和户口和可以不转到单位,对你考公务员没有影响。你要是想离职的话提前一个月申请才可以走,不用赔单位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