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地、县一级的地方党委的常委必须包含哪些领导职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55:39

一般来说,常委包括县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一个是县长,一个是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1人、副县长2人、组织部长1人、宣传部长1人、统战部长1人、政法委书记1人、县委办公室主任1人,以上通常是必须的。
当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也可以增加2人,但人数必须是单数。
地一级的常委也一样。只是县委办公室主任改称秘书长而已。

不一定要兼任,你这个是惯性思维,好像觉得常委就不是职务了。其实地方常委本身就是一个职务,是实职。比如市委常委就是和副市长一样,而且实权高于副市长。所谓的实职就是本身就是有级别,有编制,占人头发工资的。委员是虚职,不带工资的,有自己本职工作。比如说市委常委兼任宣传部长,实际上市一个实职兼任了另外一个实职,就比如副市长兼财政局长一样,两个都是实职,不存在必须包含哪一个职务。当然现在为了便于工作,常委都兼任了地方党委的重要部门一把手,比如市委常委兼宣传部长,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长,其实就是分光宣传工作或者是分管组织和干部工作的常委兼职。但是就算是不兼职,宣传部长也得向这个分管宣传工作的常委汇报工作。就比如副市长兼任财政局长,分管财政工作,但是他就是不兼任这个财政局长,财政局长就不鸟他么?还不是一样向分管财政的副市长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