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7:22:11
我在结婚前有套能够证明是我的房子。在结婚1年后,我变卖了此房屋,(有买卖合同)然后用变卖房屋的钱在婚后按揭了一套房子。那么这个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吗?注(买买房子之前老婆在外打工只有1年时间,在卖房屋和买房屋的时候我老婆在家没有任何工作和收入,)现在她一口咬定说房子她出了钱的,我该怎么办。

你好,对于您的情况我给你做如下分析,希望可以帮助你
理论上来说:《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所以您的房子肯定是您的财产。
《 婚姻法解释一》第19条,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您就是把房子卖了再买房子,房子也是您的,因为你用您的财产买的,所有权会是他人吗?但是还有一个问题,你所按揭的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是您的。
但是您的情况确实有点特殊之处,就是您妻子提出了异议,所以你要证明您按揭的房子就是您的财产而没有用您妻子的财产,这个证据我估计不好收集。如果最后你们谁都无法证明自己的主张,法院肯定会判共同财产的!所以您的特殊之处就是:明明是自己的完全产权的房子换成人民币再在婚姻期间买房。找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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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象是有个结婚几年之内离婚是个人归个人的吧!具体几年我还真不知道你可以再查下,我想你们的时间好象是不够.如果真的够了,你以前的房子不卖要是做了财产公正不就好说了吗!呵呵!说这话好象是多于,要是做了就没这么多的麻烦了,没做的话,年数也够的话那可能就是一人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