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在网吧上班的工作人员拣到东西不交出来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4:22:55
如题,大体就是这样的.
打扫清洁的阿姨拣到别人的东西没有交到吧台据为己有.失主找到网吧后在监控录象发现是清洁阿姨打扫清洁时在桌子上拿走放到自己的口袋了.当时失主已经离开网吧.我想咨询下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只能仅仅从道德的范围进行批判还是可以有法律的保护.

我自己法律知识不多,想问下各位.我自己认为在马路上拣到东西应该是只可以从道德的范畴去评判.但是在网吧上班是不是应该要用另外的方式去解决.毕竟网吧不属于清洁阿姨.着里面的东西应该属于网吧所有.

希望各位懂的解释下下.

民事上的责任:
  《物权法》
  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第一百一十三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刑事侵占罪的责任: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民事法中好像有一条是不正当得利的相关解释。
不正当得利,得利人应当将利益返还。当然是在当事人的主持下。
现在事实明确,证据充分,只要证明失主对于失物的所有权即可。
那个扫地阿姨应该无条件返还。不返还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这是职业道德规范问题,可进行纪律处分就行了。

他犯了侵占罪。要是你丢失了贵重物品的话,(当然要有根据是他那的)你可以用证据去告他,让他巨额赔偿。要是小型物品的话,他应该不会占为己有吧。你可以宣传这家店的不良信誉。让他趁早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