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后,公司说我经手的货款有一笔丢失,我该不该承担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9:47:55
我离职之后,工作交接手续都办好了,交接明细也写明白了

货、款都对清楚了,帐都是平的,交接人接交人都签字确认了

之后公司来电话说有一笔货款交给我了

但我账上没有,钱也没汇到总部

我也绝对没有贪污,回款我都如数汇到总部了。

请问这种情况我该不该承担责任?

我认为是不应该,因为交接已经完成,确认签字就说明工作交接没问题了,

之后再说少钱,是无法认定的!

怪就怪公司制度监管不严,回款交财务都不签字

如果因此扣我工资是不是不合理的?

如果到劳动仲裁部门,这种情况会怎样处理?

谢谢大家帮忙!谢谢
我确认我没有贪污这笔钱,我们是个小公司,财务工作也简单,就是收到钱了汇款到总部的帐户上。

主要是我收到钱确认,只是口头确认,而那个业务员给我钱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在场,所以这是个无头

案,说不清楚的。但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钱没有汇到公司的帐户(这是公司说的,我无从查证),我留下的汇

款单里也没有这笔。现在问题就出在业务员到底把钱交给我没有,我和业务员至少有一个人要承担责任。交接

明细我复印了,上面有领导签字,就在我手里。我想抓住这点,不承担责任,因为确实是我工作都交出去以

后,出的这个事情,交接完就视我工作交接没问题才签的字,怎么能还找后账呢

理论上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公司能证明你没回款你就麻烦了,给钱这种大事当然应该签收啊,不过这件事公司也有责任,(内部流程不规范)所以就算判你输也不会全赔的。

你可以在公司的内控制度上想想办法,不管你是仲裁还是到最后的诉讼,你都要有证据才能赢得
你要找几个和这个类似的例子,但是是回款的例子,另外一般情况下交接明细致能证明查过的,如果这个属于落下的,交接明细也是没用的
总之一句话,不能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首先,确认你真的没拿这笔钱???

其次,公司里的领导同事还有人情在?人情在就要大家谈下,

如果灭了,很简单,公事公办,你直接说之前合同都已经谈好了,交接都有签字,大家确认,如果现在了说找不到当时怎么查的帐???财务怎么确认的????
你说:如果公司确认,你自己也建议公司去报案处理,另外你明确提出,工资需要给你,问题出来了,财务不签字,但是交接人签字了,所以你要求公司责任在交接人,不管谁负责,目前不是你负责,财务不签字,那是公司的规定,目前交接人签字,那就是交接人负责,所以工资应该给你.如果当时没确认,交接人怎么签字的??
所以同时你要求公司一天内确认钱的问题,短时间内要求回复你,如果坚持不给你工资,书面说明理解,你然后等到回答,可以去找114问劳动保障部门电话,说明情况,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办..

重要的别忘记了,尽力找到交接人签字的证据...就怕公司有人故意不出证明....因为老板想不给你工资,不是公司内部人有人搞不清楚所以推脱是老板估计不给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