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房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20:36
我与父亲在同一单位工作。99年父亲病逝后,单位分给父亲一套新的住房(房子属于原房拆迁后单位的福利分房,当时无房产证)我自己也分到了新住房。但由于母亲一人无力购买此房,于是姑妈提出让我购买此房供母亲居住,等母亲百年后房子给我,当时其他姊妹都表示同意,之后我花了四万多元买下了父亲分的房子,供母亲和自己一家人居住。03年便请了律师做了证明,证明的内容是父亲去逝后,由我花四万多元买下了此房,姐姐,弟弟,妹妹都有自己的房子。证明上有当事人母亲、姑妈的手印,还有律师行的证明人。做了此证明之后05年拿到了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09年4月母亲去逝,我与母亲共同生活了10年。弟弟说这房子是父亲的财产,他在房屋中介给房子估价40万,他要我给他四分之一,10万元。我觉得很不合理,没有给他,他准备起诉我。我想问的是,如果打官司我赢的把握有多大?那个证明起作用吗?(证明中的姑妈还在世,证明人和律师都能找到)我需要给弟弟补偿吗,要给多少?这套房子算是我的财产还是父亲的遗产,是遗产应该怎么分?如果他起诉,诉讼费用怎么算?我请律师,律师费怎么算?这事让我很生气,有律师或者有经验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越详细越好,先谢过!
证明上只说了房款是我付清的,剩下几个子女都有房子。

你做的是什么证明啊~~你文中所写的证明内容是原话吗?这个证明只能说明你当时的行为对这套房屋将来如何处置一字未提,还有05年拿产证,99年父亲死了,产证却写了父亲的名字,死人也能上产证吗??为什么不写你的名字??基于这样结果就出来了,原则上讲房屋作为父母遗产由第一继承人,他们的所有子女均分。法院会考虑到证明中当时是你出钱购买!具体如何要看法院怎么判!诉讼费由起诉方承担,律师费各自承担。~~~~~~~~~我觉得你文中的表述是不是有问题~~~有什么遗漏和什么不详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