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报销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4:30:2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那如果所花费用不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谁承担?
以下是我们公司曾经或正在采取的几种方式:
1.这个是打算采取的方式。在工伤职工就医时与医院签订工伤就医协议书,约定医院选择的诊疗项目、药品、住院服务等必须在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内,如果有任何项目超出此目录,由院方承担。
2.这个是曾经采取的方式。投保商业保险,用商业保险来弥补社会保险的那部分损失。商业保险我们投过一次,为期一年,最后算了一下帐,保费3万多,获得赔偿2万多,一年时间里工伤保险里因为不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而没有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的金额有近4万。因为不划算,所以不投保了。
除了以上方法,还有没其他合理合法的方法来规避或弥补损失,不要大段大段的复制各种法条,不要说一些实施不了的方法,不要说让职工自己先付钱,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方法够好,留下你的联系方式。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地区,我们这边交的是综合保险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所以对于公司来说所有的费用,包括伤员的辅助器材,只要是被劳动部门认定为需要配备的全部报销。

商业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用来弥补社会保险里的不足,伤害发生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的部分由商业保险来解决。看看你曾经投保的商业保险是什么险种。一般来说商业保险作用还是比较大的。非工伤引发的意外伤害由商业保险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