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09:36:43
国内的驰名商标可以对同一类别不同商品的其他商标提出异议,或对已存在的后注册告其侵权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异议不限止同类别等因素,不同类别不同商品都可以,即使你自己没有注册商标,但认为某个商标有违商标法或其它原因,都可提异议,所以现在恶意异议很多。

2、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任何人或组织都有权对已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并不只限驰名商标,
已存在的后注册?对与同一类别或是近似商品商标局应当是不于注册的,如过已取得注册,可在争议期内对其提出争议(5年)。

目前在国内,驰名商标保护的力度不是很强,只在与你注册的类别比较相似、相近的类别进行保护,其他较远的类别保护的力度还不是很大,看你的申请的类别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