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上年已经缴销的手工版本的普通发票遗失了,有没关系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4:34:36
我是把去年08年的手工版本的普通发票拿去税务局缴销了,购买了新的发票,后来把旧的发票存根给弄丢了,请问下有没关系的,税务局会不会来查账的?

一般不会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50条第(三)款规定:丢失或擅自销毁发票存根联属于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因此,您仍然存在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