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法律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28:25
签了一份土石方挖运合同.甲方的进场时间写的是发进场通知后进场..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候双方达成的共识是一星期后发进场通知,但是甲方却一推再推..硬是推了4个月了..我想问的是这属于什么.?
我听有人说..合同签了三个月.没有进场,可以告甲方属于诈骗.?
请各位懂的.指教一下,!!
谢谢..

这是民事合同,应属于违约才对的。
如果在你们的合同里没有约定双方违约时的处理办法,建议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请求里写明你这几个月来的实际损失,及如何损失等事项(最好由律师做),要求对方向你赔偿损失。
如果在你们的合同里有约定如何处理对方的违约,那得按照合同办。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然,你们之间的合同必须是有效的,无效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就成了民事中的合同诈骗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另一种诉讼。
以合同来定。

这不能起诉诈骗的,这属于违约,你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说签了合同。但是是虚假的,即是合同诈骗。合同签了三个月.没有进场那是对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