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充足率的影响因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04:13

影响因素存在于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中
  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CAR")是衡量一个银行的资本对其加权风险比例的以百分比表示的量。
  资本充足率计算公式 : 资本净额/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8%
  风险可以是加权资产风险(a),也可以是各自国家调控者规定的最小总资产要求。
  如果使用加权资产风险,那么
  CAR = {T1 + T2}/a ≥ 8%
  后面那个不等号是国家调控者的标准要求。T1 T2分别是两种类型的可以计入总量的资产:第一类资产(实际贡献的所有者权益),即银行不用停止交易即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和第二类资产(优先股加百分之50的附属债务),停业清理可以化解风险的资产,对储户提供相对较少额度的保护。

呵呵
不是
建议你去找《巴赛尔协议》看一下,对核心资本、附属资本等有明确定义
可以上中国银监会网站看一下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公式:

资本 - 扣除项

资本充足率 =

风险加权资产 +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核心资本 – 核心资本扣除项

核心资本充足率 =

风险加权资产 + 12.5倍的市场风险资本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附属资本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100%;计入附属资本的长期次级债务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50%。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从资本中扣除以下项目:

(一)商誉;

(二)商业银行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资本投资;

(三)商业银行对非自用不动产和企业的资本投资。

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计算核心资本充足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