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实务单证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3:39:12
我甲公司向国外乙公司发盘出售一批大宗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要求提供该国某商检机构签发的商检证书。第二天,我方收到该公司开来的信用证。因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上涨15%,且我无法提供该商检机构的商检证书,我立即回电表示拒绝,并将信用证退回。试根据《公约》的规定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合理?

1)如果你们跟乙公司尚未签订销售合同
2)如果你们发盘是未确定可以提供商检证书

信用证退回都是合理的。而且,理论上讲,其实无论什么情况下,信用证都是可以拒收,或者任其过期而不用承担什么责任的。

有个疑问是,你们报价第二天就收到该公司开来的信用证?这种事情好像不太可能发生吧。一般来说,对方要开信用证会首先要求你们出具一个形式发票 (perform invoice)的啊?而你们明显是没有出过形式发票的,他们这个信用证怎么开出来呢?蛮蹊跷。

说实话,你这个案例有点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