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的医疗费需要共同承担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37:42
我哥哥是2008年正月结婚的,但是未领结婚证。婚后,他们感情不怎么好,经常吵架,闹分手。08年7月,我哥哥因工作去了外地。9月底,我哥哥手术,嫂子去外地照顾了他一段时间。之后,我哥哥转回老家继续住院治疗。住院期间,他们为一点小事口角,我嫂子就只身离开了医院,至今去向不明。之后,我哥哥被查出患胃癌晚期,二次手术后于08年12月底出院在家修养,至今病情不容乐观。前后医疗费用达23万元之多,其中,9万元是我们全家人的积蓄,还有14万元是我哥向我家的亲戚借的。我嫂子和她的娘家没有拿过一分钱。嫂子失踪后,她的娘家也说不只嫂子去向。我们也曾向嫂子娘家借过钱,但一分也没借到。
请问:
1.我哥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让嫂子回家来照顾我哥?
2.如果我嫂子实在不想和我哥过了,我哥是否可以提出跟我嫂子解除同居关系并让我嫂子承担14万元医疗债务的一半?
3.还有,我哥在和我嫂子定婚的时候给过嫂子家88888元的聘礼,其中,30000元是我哥借的。而嫂子嫁过来的时候,就用一部分聘礼钱买置了家具和电器,剩下的钱一分没带来,也没什么压箱底。我哥是否还可以让嫂子把88888元的礼金退给我家。
1.我哥是否可以申诉退还全部彩礼?
2.我哥是否还可以向嫂子提出一些经济补助?

1、首先对你哥表示痛心与安慰
2、但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的问题1、2没有法律依据。
3、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彩礼退还的情况包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他们并没有办理登记结婚,可以起诉退还给付彩礼,但这需要你方有证据证明给付行为。

不行,因为你哥哥没有结婚,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不能要补助,人家并没有这个义务,可以起诉退还给付彩礼,但要有证据。极其同情你哥哥!

没有结婚证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女方是没有义务偿还医疗债务的,但是彩礼钱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问题已经有人回答了,建议有钱先给家人做好商业保险计划。什么样的关系再好,也不够钱好。

1否
2否
3可以 具体要协商
问题补充
1否
2否

总结没有结婚证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

建议多多学习法律阿~

唉..
也算是个倒霉的孩子了!
我想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去找找你嫂子,
和她好好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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