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被人冒用拿去开公司,我稀里糊涂地当了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请问这样有什么后果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0:54:14
请各位大侠们帮我分析下:我进这家公司没多久,他们派我和同事到外地注册了两家贸易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资金其实全部是总公司出的,但是他们在出资协议里面写的是我出250万(5%),总公司出4750万,然后法人代表写的是我,公司监事写的是我们这边的合作公司的经理,我很奇怪:这边的负责人不自己当法人代表让我当?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有什么责任么?

你强!今后你们公司有什么法律纠纷、兼并破产、赚了赔了,都由你一人负责。
总体来说,就是如果你们公司赚了,你也能分得公司红利的5%,万一赔了,公司宣告破产或停运时你就要出员工保险的100%。万一公司摊上了大官司,那你就完了,企业法人应代表企业负担大部分责任并有义务维护企业及受害人名誉(类似精神损失费)。
顺便补充一下:平常说的企业法人并不是指某个人,而是代表某一公司或企业形象,并承担社会对公司的一切盈亏、奖惩以及负责维护企业形象的法律机构... ...具体的法人代表才能勉强称之为某个人。
一言以蔽之:公司赚了,你就发财了;公司出事了,你就是这个“替死鬼”... ...

公司法人代表是对外代表公司,承担公司的全部法律责任的人,如果你当法人代表的那个公司干了什么违反的事,你就要代表公司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