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驾驶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2:08:4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留驾驶证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的50%的。

4、驾驶拼装或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以下情形可以扣留驾驶证:

1 、累计积分达十二分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条)。

2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

3、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4、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