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卖房人不是产权人本人与买房人签定了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9:18:50
我一个朋友与产权人的岳父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上约定了签定合同的卖方须请产权人办理过户,如产权人不愿意配合,由签定合同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和一切经济纠纷.但现在产权人觉得房价太低了,要涨价,买方肯定不愿意,请大家告诉我他们之间签定的合同是否有效,收取了定金的卖方能不能履行合同吗?<产权证是在收取定金本人那里>

如果房屋产权人办理了委托,并且委托公证,那么是有法律效力的,否则是无效的,因为别人无权处理房产。
 二手房交易中,应遵循一般的流程,买卖双方要先形成合意,即达成一致意见,再根据手续办理过户。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首先,得明确,买方是不是很想要这房子。

其次。如果产权人的岳父是受产权人委托,处理房屋买卖事宜的,那么签订的合同对产权人具有约束力。
或者产权人的岳父事后经过产权人同意,处理该房屋买卖事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