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法律实务问题(不难,但不懂请勿发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54:29
1 律师能否去查询警署所做的询问笔录?还是说必须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亲自调查取证?各地情况是否一样?
2 如果能查询,律师可以复印吗,还是说只能摘抄?各地情况是否一样?

请有司法实践的人回答,满意另加分20,绝不食言!
我不是说刑事案件,我是说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曾经被另一方当事人施以家庭暴力,律师去警署调取当时警方因一方报警而出警后所做的询问笔录。

你好!根据法律,律师不具有这样的权利,如果确实有必要了解这些情况,可以申请法院亲自去调取,或者由法院委托律师去调取。此复!

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每个地方赔偿标准有一定差别,大胆投诉,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百度一下吧!

1、律师凭所在律师所的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到派出所查询治安案件笔录,派出所一般都会配合的,各地都是应该按照《律师法》来执行的,只是细节上可能有些小的程序,比如让你填个表格啥的
2、一般情况,派出所的资料只能摘抄,很少会让你复印的,但是,律师所摘抄的笔录,派出所有义务给你盖章来证明其真实性。

有律师证就可以
可以摘抄

离婚案件啊...就是民事方面的喽~

要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警察局已经把案卷或案卷的复印件移交法院的话,律师可以去法院查询,当然也是要办理相关手续的,对于案件的材料律师可以查询,复印和摘抄
第二种,案卷仍然在警察局,没有移交法院,其复印卷还未送至法院。律师是不能直接到公安机关查询案卷的(侦查和审判机关本就是两个部门,所以不可能被告全方位的互通)可以向法院申请取证,由法院出面,将案卷复印或摘抄

律师法,民法,刑法,法官法,对此都有规定。其中的规定是“复印或摘抄”所以可以选择复印也可以选择摘抄。再者,由于是法律规定的,所以全国基本一致。要说是否有不一致的情况?有~有些地方性法规如果对此做了较法律或全国性法规更为严格的限定的话,应遵从地方性法规(这个原则在宪法和一些行政规章,法律制度中都有涉及)只是这种情况是非常少的,非常罕见,但LZ问全国是否完全一样,谁都不敢跟你保证吧...毕竟我们不可能连细枝末节都知道~还有一些是涉及少数民族的习惯性规定,也会与法律规范有所不同吧~

值得一说的是,在民事案件中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只涉及已经储存于法院的资料,单位或个人所知道的情报等,不涉及对于国家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所以不能直接到公安机关取证。律师无权直接向国家机关取证也无权询问其工作人员,我记得律师法和律师守则中有类似的规定的?(这个和原话肯定不一样啊...是我根据一些类似规定总结的,所以如果有人认为这是不对的,不要炮轰我...也许这只是每个人的理解不同吧...)

我不知道LZ是想当离婚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