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29:18
 1、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手续,但收到货物后,发现品质与合同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后,付款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1)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1.银行处理方法合适。
因为出口人只要提供全套单据,单证相符,付款行就要无条件支付货款。

2.买方对于第一批货,可起诉向他提出索赔
第二批货拒付,银行可向卖方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