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设在外地的办事处是否要进行税务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23:51
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地设置办事处,未申报的,要办理税务登记吗?如果要办理而未办理的话,要受何处罚?
请给出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谢谢

关键办事处是干什么的,是否是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如果只是负责协调工作什么的,到也未必。一般的是需要办理的税务登记的,如果涉及在发生地交纳的税款还需要申报纳税的。
《征管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