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法补充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48:50
爷爷生前从单位要的一套房屋,赠与我父亲。至今已经二十多年了,现在我父亲生病。如果我父亲过世后,我其他姑姑与叔叔们,可不可以与我和我母亲争这套房屋呢?
补充:这个房屋是公产房,和私产房一样么?

房子已经赠与你父亲了,那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了,但是要留有证据哦,比如赠与协议或者证人什么的。
继承分为医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担心以后出现争议最好现在让你父亲立一份合法有效的医嘱,这样一劳永逸!
法定继承的话,你和你妈妈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你们在,你的姑姑和叔叔么是不能参与继承的,所以不用担心
至于公产房那要看单位是怎么规定的,产权归属等因单位而异

父母健在,最近母亲单位分配其一套经济适用房,房款加其他费用计70万元.母亲让我居住,并全额缴付其房款.因是分配给母亲的住房,房产证写的是母亲的名字,在他们过世后,我的此住房连同我缴付的房款是否都成为父母遗产,有兄弟姐妹分割分配了!我不知如何办,希明白人给以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