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25:16
如果房屋是公房,名字是爷爷的,房屋的户口是奶奶和孙子,爷爷有老年痴呆,奶奶同意将房产留给孙子,那么孙子可以继承吗?如果爷爷奶奶的女儿不同意会影响吗?现在怎么做可以在法律上把房子留给孙子?谢谢大家了

因为房屋是公房,所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继承,而使用权是否能够继承可以根据法律以及当地法规的规定来予以确定.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子.但必须经过合法有效的遗嘱赋予其继承的权利.
首先,爷爷犯有老年痴呆症,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立遗嘱能力,其所立遗嘱无效.
其次,奶奶可以代替爷爷行使立遗嘱的权利,因为她是爷爷的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监护人,同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奶奶代替爷爷行使立遗嘱权利的同时也应该行使自己的立遗嘱权利,处分自己的那一部分财产,将房屋留给孙子.
第三,遗嘱必须是合法有效的.为了保证其有效性,可以进行公证机关的公证.经过公证的遗嘱可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效力.
第四,遗嘱具有合法有效的形式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待两位老人去世之后,房屋归孙子继承,爷爷奶奶的女儿反对是无效的.

只要有遗嘱就可以了

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爷爷的,那么:
爷爷要立遗嘱:将房子给孙子
(但是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奶奶、爷爷奶奶的女儿必须有一部分特留分。请放心的是,房子本身只能给孙子一个人。奶奶得到她的那份钱后,可以再给孙子)
如果没有遗嘱,孙子不可能继承爷爷遗产。
所以,只有爷爷立遗嘱才行

公房的政策各地有不同规定,首先要搞清楚当地的政策,该公房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在得到肯定答复的前提下,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到医院开具爷爷有老年痴呆证的医学证明,以证明爷爷本人没有表达真实愿意的能力。

二、房产是爷爷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爷爷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奶奶是她财产的合法监护人,有权代为行使立遗嘱的行为。

三、在代爷爷立遗嘱的同时,奶奶也立下遗嘱,将该房屋留给孙子。

四、公民有权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任意处置自己的合法财产,任何人无权干涉。以上遗嘱立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爷爷奶奶的女儿反对是没有用的。

五、妥善保管好该遗嘱、医学证明、爷爷奶奶的婚姻关系证明,以作为万一发生纠纷时的证据,保护你的权益。

另:本案中不存在特留份儿的问题。

同意爱米莉amily的观点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