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5:53:12
家庭情况介绍:老人已经脑死亡,其妻子目前患有老年痴呆,长期生活不能自理,夫妻有3子两女。
老人财产介绍:老人现有存款若干,住房两套,分别为3居和1居。买这两套房子的时候,二儿子出钱买了1居,三儿子出了3居的一半钱。几年后,老人要还给两儿子买房的钱,二儿子收了,三儿子没要。但是这个事情并没有进行公证,三儿子的户口目前还在老人家,其他四个都不在。
问题:如果老人死亡,其妻子和5个孩子的财产该如何分配老人财产?
如果老人的妻子死亡后,5个孩子如何分配老人财产?(二儿子对两位老人照顾很多,是否可以要求多分财产?三儿子未收老人钱的这件事并未进行公证,在法院上是否就没有多分财产的权利?)
补充一下,老人没有任何遗嘱。
补充个问题:老三的户口在老人家,会对财产继承份额有影响吗?

一:如果老人死亡,有遗嘱的按遗嘱,没有遗嘱的其妻子分的总财产的一半,另外一半由五个子女平均分得,其三儿子买房的钱由老人的妻子给一半,另一半可以从遗产中分出来.
二:有遗嘱的按遗嘱,没有的话平均分配,老二可以适当多分配,如果老人生前提过又有无厉害关系人证明,那是要多分得,相反不可以.户口在那里,不影响继承遗产.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合法的遗嘱是优先于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