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承法的问题.遗产如何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3:08:26
一个朋友的妈妈因为意外事故去世了,赔了10万.现在的问题是这10万该如何分配呢?
朋友的爸爸在世,朋友的兄弟姐妹共4人,爷爷奶奶不在世了,但是外公外婆(即朋友妈妈的爸爸妈妈)在世.
继承法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这个父母是指朋友的爷爷奶奶还是指外公外婆?
另外,这10万能不能算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朋友的爸爸一个人先得5万,然后另外的5万再作为遗产分,还是全部10万作为遗产分呢?
谢谢,请详细解答.

1、继承法规定的父母是指被继承人的父母,即外公外婆。
2、这10万不能全部算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各种赔偿的总和,要根据赔偿的项目进行划分,比如其中有赔偿父母的赡养费,这笔钱就应当全部归其外公外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费赔偿就全部属于你朋友的,由其父亲代保管,将来用在你朋友身上。依此类推,根据具体项目进行分配。
3、属于遗产的是他父母过去的共同财产分割出他父亲的部分后的另一半。按继承法规定进行分割。

1、这个父母是指你朋友的外公、外婆。
2、这10万元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在夫妻间分割而是直接作为个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不过应该分清这10万元,具体是什么钱,因为赔偿款可能中包含很多项,如,子女的抚养费、经济损失费、生前赡养的人赡养费等等。具体是谁的应当归谁,如赡养父母的赡养费。除去这些剩下的才能按遗产进行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顺序,这10万元理所应当应该由你朋友的爸爸来继承.如果第一继承人不在,就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以你朋友兄弟姐妹四人都没有继承权.再说关于父母继承是指死者的父母即你朋友的外公外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