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到底算不算走私或是偷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1:53:56
在网上查了好久,没见到一个真正明白的高人给解释一下,都是模棱两可的答案。自己现在有以下想法,在国外购物网站上买回廉价的商品(没有违禁的商品,都是服装之类的东西),如果不是小批量的那种购买,虽然每次购买的金额不多,但频率非常高,过海关的时候都以自用物品的名义申报,这样不用缴税,买回来后在淘宝网上开店卖,这种行为合法吗?
现在找到的答案是:
1:算走私。因为海关有规定只有合理的自用物品才可以免关税。
2:不算走私,但算偷税。因为每次都是正规的通过海关检验之后才放行的,但由于在淘宝上销售,且没有交税,所以不算走私,算偷税。
3:合法行为,既不算走私也不算偷税。现在国家规定淘宝网上开店是免税的??
有没有哪位朋友能给个明确的答案?谢谢。

只要民不举,那么官不究--I can not agree you more!!

国家现在对海外代购这个行业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呢,很多人都直接开公司做代购了,也从来没交过一分钱的关税,当客户问他们要发票时,他们还会说“我们是给您代购这个物品,不是卖给您这个商品,所以不能给您开发票”,这样算什么,这个问题相信连海关,工商局,税务局自己都说不清。

楼主的这种情况,放心,大胆做吧,没事的。也许偶尔会查到一次,交点关税就可以了。

目前国家对这个方面的法律依旧是个空白,所以,我建议你除非是做学问的可以研究一下这个问题,否则没有任何意义。

记住一点,无论是走私还是逃税还是合法,都是每个人对于法律的不同理解,而很有可能这些理解都是正确的(不要怀疑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最终的判断不是你我还是律师能够决定的,而是司法系统来决定。

说白了,这事只要民不举,那么官不究。

算是偷税,因为你购买回来后改变了物品的用途。

偷锐行为---切

通过邮局邮寄东西,不就不用报关了。为什么要这么麻烦···

算是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