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两年 法院不给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6:05:30
我是鹿泉市的以为普通农民 两年前和丈夫闹离婚 告到鹿泉法院 判给我家的房子一楼 还有我的儿子与我 女儿和 2楼归他 但是 判决书下来07年10月分下来之后 迟迟不与执行 法官每次让我过去 说面谈 但是每次去都找不到他 已经有3次了 打电话打了无数次 都见不到他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 我连我的基本生活现在都不能保障 只想尽快能与儿子有个安定的地方住
请求大家帮助我 告诉我该怎么办 ?(这是我一个亲戚的经历 她哭着向我诉说)
我亲戚 已经去那个执行庭跑了好几趟了 刚刚也给打过电话了 我刚刚上面所说的法官就是执行庭的那个头~不好意思没有说清楚 所以才不知道怎么办 麻烦各位多提意见了

追诉期就是 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两年内没有去执行,是因为非正当原因没有执行,而又没有判定中止执行的话,2年过后,你就丧失了胜诉权,就是这个案子很难解决了,基本上是执行不了了。但是如果法院因为掌握不到对方可执行财产的,一般都会判中止执行的,所以放心吧,去想办法掌握对方的财产情况的证据。

普通民事诉讼6个月结案,简易程序的3个月。原则一般程序六个月,特殊情况报院长批准可延长,所以6个月事有限时间。
执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是按照这个原则来计算强制执行费用的~
以上是我的补充回答。谢谢!

判决书下来了,如果对方确实没有财产执行的话,法院会判中止执行。等可以执行时再执行。一般这个的追溯期限是2年。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申请强制执行要向法院交纳一定的费用。
根据我以往的经验,法院有很多案子很难执行的,如果对方是在没有东西保全或者财产执行,这个是根本没有办法执行的。
你的当务之急是抓紧调查,掌握对方的财产,比如知道对方在什么地方偷偷有房子,或者其他隐匿的财产,你掌握以后向法院提供,这个就比较好执行了,他个人名下的所有财产,除了保障基本生活所需外都可以被强制执行。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立即向执行庭反应,追讨财产。
实在没财产可供执行的话,你就只能随时关注对方的财产动向了,什么时候有财产什么时候就申请执行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直接执行,不要老等法官啊,拿着生效判决书去执行庭,或者直接向上级法院要求提级执行

你所陈述的没说清到底要执行什么,你们找执行也很多次了(包括所说的执行庭的那个头),但迟迟未能执行,你们可以到当地法院找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或者院长反映一下,让院长催办一下,基本上是没有问题的。

带上生效判决书,到法院执行庭,提交书面执行申请,暂交执行费。法院受理后会按执行程序进行。执行完结,法院会找你签字。

得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