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有默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0:19:10
我上个月刚到一家企业,去之后直接签了三年合同,工作二十多天后,无法适应他们的工作,想请问有没有默认的试用期,这样三天就可以走了!

劳动法中有规定试用期限,1年合同是1个月,1-3年是2个月,3年及以上是6个月。
如果你感觉不适应,可以找你领导谈话,换岗或者直接向他/她提出离开。

试用期可以辞职的,不想做了就和领导说,没有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