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22:04:42
和一家公司谈妥 试用期三个月。公司还算正规,总经理说从今天起就算正式上班了,现在有10来天 公司工作也开始了。期间问过合同的事,主管说问问。
按法律,试用期是否也要签订合同呢?要是不签该咋办,工作来说还算对口。

先向你详细介绍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的要点,然后再谈谈试用期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

按照劳动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使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范本完全遵守《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对劳动者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项内容都有严格的约定。
劳动合同范本的部分条款留有填空之处,需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劳动合同范本没有涵盖的特定条款,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予以补充。

劳动合同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之内将其送到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进行鉴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审核,如果所有条款(包括双方约定填写和补充的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即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至此,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的劳动合同才算完成。

用人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往往会忽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甚至为了规避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对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保护,参加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要么不予约定,要么模棱两可,解释权归单位所有,对单位如何有利就如何解释。

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需要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部门对单位自行印制的劳动合同,或者虽然是范本的劳动合同但未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机关鉴证盖章的不予认可,这些劳动合同不能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依据。

现在谈谈试用期问题。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决定去留,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劳动法规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