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盗窃财物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再犯,但情节不严重2000元、而且论罪态度较好,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28:41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首先要明确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取保候审的?

看法官认不认为这构成犯罪,如果认定是犯罪,虽然情节不重,但盗窃是故意犯罪,属于又故意犯新罪,按照法律规定将被取消取保候审,并且按“先减后并”的方式计算新刑期。如果不认定是犯罪,这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按规定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将被取消取保候审。本案由于认错态度好,数额不大,可能就不会取消取保候审。
因此,关键是首先要说服法官,新的盗窃不认定为犯罪。第二,如果想继续取保候审,还要再说服法官这不属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