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觉的责任不在我的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12:04
我开出租车两年多了,一次意外让我损失好几千块钱,事情是这样的:一天晚上,我在马路上行驶,见路边有人招手便打转向灯靠边,原来是两个酒后的小姐,上车后说要到中华路,我现在是由东向西行驶,中华路在南面,我刚起来步到十字路口开启左转向灯,坐后座的人突然打开了右后门,我见后面有电车过来忙说‘不要开车门’,哎,话说不急只听到‘砰’的一声,骑电车的人一下撞到我的车门上,倒在地上,我见此情形,赶忙下车看看那人伤的怎样,坐车的二人一看事情不妙,下车就跑了,我叫没叫住,还是让她们跑了。我想打122,事先给车主打了一个电话,说明情况要经公处理,车主不让说那样的话太麻烦,也不少花钱,还是认倒霉私了算了,车主既然这样说了,我也只好这样了,后面的又是看病了又是养伤费了又是务工费了,花去我3000多块钱,想想也太怨了吧。我的车也有保险,我想问问大家这件事要是经公办理的话,结果会是怎样?????

楼主说的问题实际上是两个问题。

1、你与电车之间的问题:
因为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肯定是你的全责。这个是没什么好说的。你要赔偿电车的一切损失。
2、你与乘客之间的问题:
因为乘客在车辆行驶中开门,给楼主造成了损失,你的这个损失应该由乘客负责赔偿。
现在乘客跑了,你只能认倒霉了。

如果经过交通队解决,他们只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也就是说他们只管你和电车之间的问题,楼主依然要赔偿电车的一切损失。至于具体金额,估计也差不多。
而你和乘客之间的问题,交管部门不会处理。需要你们之间协商。若协商不成,你可以求助110,或者到法院起诉。不过,现在乘客跑了,即使110来了也没招,到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也没法受理。楼主还是得认倒霉。

你的车门在行使中打开把别人撞伤是事实,出租车一般都会有全险的。要是经公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偿一步分的

我不是学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