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情愿下写下欠条,有法律效率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7:10:13
在合伙开店,中途对方说要散,要我还他钱,要不就不所有东西贬值拿走,为了不让店面倒闭下。写下欠条,可现在无力偿还,我应该怎么办

在不情愿(被人逼迫)下写下欠条,没有法律效率。
但是你这种情况应该算是有吧,毕竟你和他是合伙人,对方想散是他的自由,当时你又不想散,像这样产生分歧一般都是协商解决,而你们协商的结果就是你写下了欠条,所以是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你现在真的无力偿还,对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你讨要,不过你既然和他合伙,应该关系不错吧,他向你讨要应该是欠条要过法律效力期了吧,你收回旧欠条重新写新欠条给他就是了。如果他不近人情,那出了还钱还真没办法。
照你先前所说你出路只有几条:1你那店面应该没什么收入吧,把他卖了把钱还上吧(留着也是累赘),2继续跟他协商一下,看看延期还钱行不(和和气气解决),3拆东墙补西墙,找其他人借钱先把这个还了(反正都是欠,换一个人欠而已,不过这个办法本人觉得不怎么样,就看你自己觉得多找几个朋友麻烦好不好意思咯),4银行贷款还钱。(不推荐,利息太高)

合伙开店如有协议书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诉讼,找回公道。如果说没有协议书,也可以找调解委员会帮忙调解!

哪这钱你还得还,因为人没有使用暴力或其它手段逼你,只是你当时没钱。

交友不甚,这事只有协商解决

问题是你怎么证明当时是“不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