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前置两个概念怎么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44:55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加上“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比如派出所说你违法罚你50块钱,你不服向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局提出复议,这就是行政复议。
一些类似的问题,你既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又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你必须先复议,队复议结果不服然后才能向法院起诉,这就是复议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