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收货人登记怎么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7:00:13

申请流程如下:

  1. 对于没有进出权的企业要先办理进出口权。

  2. 找一家有配额的加工利用单位。

  3. 环保部门审批的《监督管理情况表》。

  4. 准备申请资料:
    (1)《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登记申请书》:共3页,应提供正本。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进出口资质许可文件(复印件)
    (5)质管体系文件  : 培训制度、内审、供方档案、利用单位档案、不合格品处置程序、采购和验收程序等
    (6) 所代理的国内加工利用企业的进口委托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和《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利用单位备案表》

  5. 书面材料递交:
    申请书面材料可以当面递交也可以快递递交到当地省级进出口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局收到递交材料后一般30天内公布递交申请材料审核结果。

  6. 现场审核:

    书面材料审核通过后,检验检疫局组织2-5的审核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审核。按照现场审核要求提交审核报告。

  7. 发放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证书 

我国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制度自 2007 年 4 月 1 日 起开始施行。为保护我国环境,加强进口废物原料监管,我国将实行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制度:自 2007 年 4 月 1 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开始受理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的注册登记申请;自 2007 年 9 月 1 日起,未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的国内收货人,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废物原料的报检申请。

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实施登记管理。无论以何种贸易方式从事向中国进口废物原料的收货人,必须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登记。收货人凭登记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获得登记资格的收货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受理其报检。收货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进出口贸易权限的合法经营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遵守中国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相关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