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帮我写个答辩状啊!分不多,小弟感谢你们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35:27
材料如下
民事诉讼
原告:小亮 男39岁,汉族 ***县人 务农 住************
被告:小练 女32岁 汉族 ***县人 务农 住********
诉讼请求:
离婚
事实及理由:
我与被告与2007年8月20日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各有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由于婚后感情一直不和,被告经常对我父亲打骂,并虐待我与前妻所生的女孩,阿秀(现年14岁)。经常将食物锁做,造成女孩营养不良,体质虚弱。2009年4月26日,我女儿阿秀向被告索要洗衣粉洗衣服遭到拒绝,女儿自行去拿,被告便乘其不备,持菜刀将女儿后脑砍伤,随后又拿钢筋毒打,将其左手二拇指打破。女孩在逃跑途中,被告提刀穷追不舍,追出大约70多米,在邻居的制止相救下,才免遭一死。被告对我女儿的伤害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作了鉴定。
由于被告对我亲属的伤害,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不思悔改,严重伤害夫妻感情,导致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因此,我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依法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小亮
2009年4月28日

离婚答辩状 (样板)
  答辩人:马**,男,1970年5月9日出生,汉族,
  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X号楼X单元XXX室,
  电话:81971XXX
  被答辩人:黎某某,女,1966年8月30日出生,汉族,
  住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枣园北里7号楼2单元101室,
  电话:86763XXX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感情破裂。
  (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我与被告与1993年1月1日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该陈述符合实际情况,正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一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不务正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一直在北京数字通诚电子商务中心努力工作,自己辛苦劳累,从来没有怨言,怎么能说答辩人不务正业呢?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乱找女人,对家庭不负责任,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可能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沟通不够,导致被答辩人猜疑答辩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愿意与被答辩人通过交流沟通,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二、 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儿李颖杰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