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没有关于产品质保期、保修期的法律法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29:51
哪些商品有质保期硬性规定,机电产品有没有通用规定。
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条文,双方本着平等互益的原则进行协商,一旦签字则具有法律效力。另外各地区根据此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了补充,不尽相同。
根据【宪法】【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和一些法律的规定呢,如果商家承诺有保修期,那么你在保修期内商品有问题,当然可以找商家和销售者(售后维修),经2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如果商品经有关行政部门鉴定为不合格产品,那么你也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保质期呢,不同产品有不同的保修期,当然大件商品时间肯定长了。如果交易中存在欺诈,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产品在保质期造人、财损伤的,那么你可以要求(2年内)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责任。
见: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通知时间的限制。
有以下几条法律法规:
1,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