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方面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14:14
我在网上做批发的。在网上认识了a,a常常从我这拿东西再加价卖给别人。别人打钱给他后,他就把对方的地址给我,要我发货给对方。等于他凭空赚差价,货不经过他手的。

有一次a从我这拿了一百的货。在网上找到了b。我不知道他加了多少价,a把我的支付宝账号给b,b往里面充了五百块钱。然后a通知我查账。要我给他银行转四百,再给他发一百的货。于是给了我b的地址。

过了几天,b通过支付宝账号找到了我,说联系不上a了,原来是a从我这拿了一百的货,可能加了几倍的价卖给了b,b觉得不值得那个价,所以找a,a就玩起了失踪,b就通过支付宝找到了我,说他打钱的支付宝是我的,所以要我负责,我当然不干,我是和a交易,又不是和他交易的,他和a有什么问题肯定不关我的事,然后b就说他要报警。

就好像一个人从商店买了两块钱的牛奶,然后以二十块钱卖给另一个人,另一个人觉得不值了,找不到那个人就找商店。肯定和商店无关。

请问这个事件中,我和b有什么关系?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
谢谢大家回答!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只要能证明是你和A的交易就可以证明。

与你完全没有关系更谈不上什么法律责任,你不用理会这个无理取闹的b。

跟你没关系,让他报警吧

事情的过程在道理上和你说的一样,你貌似很冤枉。

但是在法律上,B要求你承担退货返还货款的责任是正当合理的。

因为你把你的支付宝给了A,B往你的支付宝里付款的行为本身

已经使你成为了该交易的实质主体,你履行了向B发货的主要合同义务。

并行使了收取B货款的主要权利,是一个合格的合同主体,

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你与A的关系,对于B来讲,没有任何意义。

你与A仅仅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协议关系。与B无关。

从你的说法上来看,是a和你的关系,因为实际上是a告诉你给你卡里打了500,要你给他100的货和转账400,实际上你只是和a存在买卖关系。b也只是和a存在买卖关系,你不用对b承担什么责任。

这是民法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个原则有些时候可以突破,比如你在购买商品时候,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侵权事件,既可以要求商店赔偿,也可以要求厂家赔偿。但这件事上不能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但是因为是对方直接打钱给你,你也直接发货给对方,证据上来说你没有办法证明中间有a存在,这对你很不利。如果你能证明出这个货是帮a发的,自然就没有问题。但是在我看来你很难证明出来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