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逃避赡养义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00:49
一对老夫妇,膝下两子。但大儿子一直不尽赡养义务,老人无奈之下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按月支付老人赡养费100元,以一年为周期分别在两家居住。但就在判决生效后,大儿子与其妻子办理了离婚协议,约定将房产起其他财产均归女方。后大儿子离家外出不知所踪。到了法院规定的该归大儿子家赡养老人的日子,大儿媳将房门紧锁,不准两个老人入住,并且声称,自己已经与其大儿子离婚,现在房产属于自己,对老人没有赡养义务,不准他们居住。问:他们这属于假离婚吧?离婚协议对财产的约定有效吗?两位老人该怎么办?请高人给出具体的法律依据,谢谢!
具体该怎样操作?

广东胡律师:

1、两人的离婚协议并不影响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协议中财产的约定属于无效的;

2、两位老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财产约定无效。父母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其无效。

婚姻法中明文规定假借离婚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无效。

具体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19条;41条;
合同法52条合同无效的情形:(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财产约定无效。父母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其无效。

婚姻法中明文规定假借离婚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无效。

该离婚的财产分割无效,要求依法变卖财产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