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际会展企业的营业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2:12:11
国际会展企业的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如何确定?是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后的差额吗?税率是5%?
我想再联系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营业税又如何确定应纳税额呢? 也是按照“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的规定征收吗?

会展业务计税营业额中可扣除的代支付场地租金、展位搭建费、广告费、交通费和食宿费,按实际的费用性质进行归集和核算,其合法有效凭证(发生在境内的扣除项目为发票)按费用性质取得相应的发票。
对于可扣除项目中的“食宿费”,应为组办单位直接向参展商收取后再代支付的费用,组办单位工作人员为举办该项目而发生的餐费不属于扣除的范围。
如仍有疑问,请贵公司携带相关的合同(协议)、扣除项目的相关凭证等,到主管税务机关作进一步的涉税界定。

吉政发〔2007〕34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向参展者收取的各项价款,应当按照“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即参展主办单位和个人按向参展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减除其代收转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您举办的会展,应当按照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的代理业缴纳营业税。计税金额为:您企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为其他部门代收的相关费用后的余额。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