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宪法中,主权和权力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1:15:49
比如 在共和国宪法里: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而在民国宪法里: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於国民全体。

请问这2者有什么不同之处吗?

主权跟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主权代表国家权力是代表人民一个国家如果没有主权就像人没有大脑如果没有权力就像人没有双手,他们是密而不分的,都是人身体的一部分,还是叫人不是,不知此举例洽当否

共和国宪法的立法思想是 国家大于人民,
民国宪法的立法思想是 人民大于国家。

一样的.

不同时代不同叫法.

权力概念:是指特定主体因某种优势而拥有的对社会或他人的强制力量和支配力量。人们对权力的理解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有人认为,权力是指一个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愿意的方式去改变其他人或群体的行为以防止他自己的行为按照一种他不愿意的方式被改变的能力。也有人认为,权力指影响或控制他人行为的力量。总而言之,权力包含有“支配”和“强制”之意。

(1)主权的概念和基本内容。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所谓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必须服从国家的管辖;还指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和属地优越权。所谓对外独立权,是指按照国际法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即独立自主地、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如国家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本国的情况,自由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制定国家的法律、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等等。这就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自主性和排他性。所谓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而进行国防建设,在国家已经遭到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的或集体的自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