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会自治组织(狭义上和广义上的)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9:36:35
请具体些,多谢了.

广义上的社会自治组织,它指一定范围内的自治体全体成员在自由、平等的基础上依法对自治体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的不具有强制性的组织形态,既包括政治意义上的社会自治组织,如我国的村民委员会、街道居委会及其他政治性社团,也包括经济意义上的社会自治组织,如各种经济性协会、中介性组织等。社会自治组织是民主的实现形式之一,是阻止公权力侵害私权利的“一道墙”,也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
一方面社会自治组织是在国家的法律规范下成立和运作的,另一方面在社会自治共同体内都建立有党的组织
狭义的自治,即是指一定范围内的自治体全体成员对自治体公共事务实行自我管理的形态。

社会自治组织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特征:第一,组织性;它们有较固定的组织形态,不是临时性的集合体。第二,志愿性;组织的成员具有较高觉悟,活动是建立在志愿基础上的。第三,非营利性;它们的活动是为了公益,而不是营利。第四,民间性;它们属非政府和非官方性质的。第五,非政治性;它们的活动为社会服务和公益服务。第六,自治性;它们既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生产、流通企业和事业单位,也不受制于其他社会自治组织。

5月16日 20:51 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是非营利组织的一种。
所谓经济法主体即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直接参加者,经济权利(权力)的享有者、经济义务的承担者。杨紫煊老师把它表述为: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权力)和承担义务的社会实体。而所谓社会实体是指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直接参与者,能以自身的行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并对其行为的社会后果承担责任的国家机关、社会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基于民法的主体可简单表述为法人、公民个人;行政法的主体可简单表述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相对方;把经济法的主体简单的表述为社会实体,不失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和其他部门法的主体相比,经济法的主体具有以下特征

1、外延的宽泛性

我们把经济法主体内涵界定为社会实体,根据经济法部门的具体调整对象,其具体主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各类企业组织、社会自治组织、消费者。

2、行为的特定性

经济法主体的活动必须是发生在国家协